使用者條款

一、 合約關係

感謝您使用LINE GO之系統平台與技術支援等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本服務由觔斗雲聯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提供,以行動應用程式或網頁程式提供相關資訊服務,協助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者觔斗雲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即TaxiGo車隊)及其他合法車隊(以下合稱「車隊」)媒合司機與乘客,以提供車輛派遣、運輸或相關服務;或協助合法小客車租賃業者(以下簡稱「第三方租賃服務提供者」)與車輛承租人間進行車輛租賃或相關附駕業務;以及其他本公司不時合作而由其他第三方服務提供者(下稱「合作第三方業者」)所提供之出行服務包含但不限於代駕、充電、停車及停車場等相關服務(司機、乘客、車輛承租人及本服務之其他使用者,以下合稱「使用者」或「您」)。本使用者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載明了本服務之內容及您的權利義務,請務必詳細閱讀,並遵守本服務之規範。

一旦您開始存取或使用本服務,即表示您已明白且知悉本條款,並同意您為受本條款規範之使用者,且您與本公司間就本服務的權利義務關係受本條款約束,若您不同意本條款之內容,您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本條款明確取代本服務此前與您達成的協議或安排。本公司可隨時以任何理由終止本條款或本服務,或更改、暫停或終止提供或拒絕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訂本條款之內容、政策或訂定補充條款 (以下簡稱「修訂後條款」),該修訂後條款應視為本條款的一部分,若該修訂後條款與本條款於適用服務範圍存在差異,概以修訂後條款為準。

前開修訂後條款於本公司發布後生效。本公司亦有權對本服務之部分功能或服務施加限制而毋須另行通知或承擔責任。若您於修訂後條款發布後持續存取或使用本服務即視同您已閱讀、瞭解修訂後條款之內容並同意受其約束。

二、 服務內容

  1. 您知悉且同意使用本服務將適用「隱私權聲明」及/或「隱私權同意確認書」(如適用)。如果您為司機或可能同時以乘客或司機等不同身分使用本服務,則您以司機身分使用時應適用與司機相關部分之隱私權聲明,您應就您與本服務互動當下之身分查看相應之隱私權聲明。此外,在車輛租賃或其他出行服務部分,您另將適用第三方租賃服務提供者或合作第三方業者,為提供相關服務給您之相關契約、使用者條款或隱私權政策(以下簡稱「第三方提供者條款」)。因本公司僅係提供媒合服務,故對第三方提供者條款內容並不負責,請您詳加審閱並決定是否接受。

  2. 授權
    在您同意遵守本條款之前提下,本公司授予您有限的、非專屬、可撤銷、不可轉讓之許可於您的智慧行動裝置下載和安裝本服務,存取和使用可能透過本服務提供的任何內容、資訊和相關材料。除本條款另有約定外,本服務僅供您個人、非商業使用。您同意在使用本服務時遵循所有適用法律,且僅可出於合法目的使用本服務。

  3. 使用限制
    您不得對本服務從事以下行為:
    (a) 未獲得本公司明確書面同意下,以非屬前項方式使用本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再授權、出售、轉售、出租、轉讓、散布、公開展示、傳輸、串流、廣播或以其他方式利用本服務)。
    (b) 本公司之行動應用程式、網站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LOGO、商標、專利、文字、圖片、影片、服務架構、畫面之安排及設計等,均由本公司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或已取得授權,未經本公司書面授權,您不得修改、重製、公開傳輸、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且不得對於任何功能、程式進行還原工程 (reverse engineering)、解編 (de-compile) 或反向組譯 (disassemble) 。如有違反,您應依法對本公司或相關權利人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等)。
    (c) 建立鏡像或偽造本服務之任何部分至任何第三方之伺服器、無線或網路連線設備上。
    (d) 啟動任何自動程式或指定碼,截取、索引、測量本服務的任何部分或以其他方式進行資料挖掘,或過度妨礙本服務的任何方面的營運及/或功能或加重其負擔。
    (e) 干擾或破壞本服務所含資料之完整性或性能,或試圖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存取本服務或其相關系統或網絡。
    (f) 發送侵權、淫穢、威脅、誹謗或其他非法或侵權材料,包括對兒童有害或侵犯第三方隱私權材料。

  4. 廣告
    您明白於使用本服務時所接收之廣告內容、行銷文字及商品說明等各種銷售資訊,均由各該廣告商、產品與服務供應商所刊登,本公司僅接受委託予以刊登,對內容並不做實質之審查或修改,請您自行謹慎斟酌判斷此等廣告之正確性與可信度。

  5. 所有權
    本服務及其中所有權利屬於觔斗雲聯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條款或您使用本服務不得解釋您可以任何方式利用LINE及本公司之公司名稱、商標及產品。

  6. 使用本服務
    (a)為使用本服務,您必須註冊個人使用者服務帳戶(以下簡稱「帳戶」),您確認已年滿十八歲,或未滿十八歲但經您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或依法律得合法使用本服務,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
    (b) 註冊帳戶將要求您提供個人資訊,本公司蒐集、處理與利用您的個人資訊將遵循本公司之「隱私權聲明」及/或「隱私權同意確認書」(如適用)執行;就車輛租賃服務或其他出行服務,因涉及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對您個人資訊之蒐集、處理與利用,亦請一併注意第三方提供者條款中的個人資訊相關告知事項。您確認所提交之所有用以註冊之個人資訊皆為真實且完整,且您將持續更新相關資訊。若您未能保持帳戶資訊真實、完整和最新狀態,包括但不限於帳戶中的付款方式發生無效或過期等情事,均可能導致您無法存取和使用本服務。
    (c) 您有義務妥善保管帳戶、密碼及其他相關資訊,並為此帳戶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行為負責,包括但不限於衍生之相關費用。
    (d) 除另獲本公司明確書面許可外,您於本公司只能註冊一個帳戶。任何使用您行動裝置、帳戶和密碼登入本服務之人,視為您本人使用或已取得您的授權而使用,且符合第二.6 條 (a) 之規定。
    (e) 倘若您的帳戶係因遭盜用、不當使用或本公司無法辨識是否為本人親自使用導致前開情況,您應自行負責,本公司對此所致生之損害概不負責。惟當您發現或懷疑您的帳戶和密碼遭第三人盜用、不當使用或有任何安全疑慮時,應立即主動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將採取適當之因應措施。於必要時,您將被要求提供身分證明以存取或使用本服務,且您同意若拒絕提供身分證明,您可能無法存取或使用本服務。

  7. 簡訊
    完成帳戶註冊即表明您同意本服務將向您發送資訊文字訊息(SMS)以維持本服務正常營運業務。您可隨時透過客服中心表明不希望於使用此號碼之智慧行動裝置上收到此類訊息。您同意並明瞭若選擇停止接收此類訊息或影響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8. 服務配對
    您明白且同意透過本服務所提出之任何訂單需求,本公司或車隊無法保證可以成功媒合到第三方租賃服務提供者、合作第三方業者、司機或乘客,且在使用第三方服務時(例如車輛租賃服務),亦取決於您是否符合第三方提供者條款約定。本公司亦概不對任何本服務使用者(包括車輛承租人、乘客或司機)個人之行為、疏忽、操守、行動或不行動負責。惟於前開使用者個人行為發生爭議之情形,我們願意協助溝通解決服務相關之爭議。

  9. 優惠序號
    您承諾遵循本公司就其每則優惠序號所制定之附加條款,並透過合法手段使用該優惠序號,且不得在未獲本公司書面許可情況下以任何公開及/和非公開方式複製、出售、轉讓或公開該優惠序號。您同意本公司可隨時宣布前述優惠序號無效且不須為此承擔任何責任。若本公司認為使用者以非法方式利用或兌現前述優惠序號,或違反了相關適用條款或本條款,本公司保留對該使用者透過前述優惠序號所得功能或利益予以保留或扣除之權利。

  10. 使用者生成內容
    本公司允許您發布、上傳、提交(以下簡稱「發布」)文字、音訊及/或視訊、影片及圖片資訊內容至本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本服務之個人評論和回覆(下稱「使用者內容」)。您所提供的任何使用者內容均屬於您的財產。您保證您為使用者內容之所有者,且您所發布之使用者內容,或授權本公司利用該些使用者內容均不會侵犯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及所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隱私權、肖像權及姓名權等),或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法規。 您並同意授予本公司永久的、不可撤回的、可轉讓的、免授權金之使用者內容使用許可使用權,即本公司有權以目前已知或隨後產生之任何形式和分銷管道發送、再授權、使用、重製、修改、衍生創作、散布、公開展示、公開傳播、公開傳輸及以其他任何形式開發該等使用者內容,無須另行通知或獲得您的同意,且無需向您或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支付費用。另您承諾所提供的使用者內容中不含誹謗、中傷、令人憎惡、暴力、淫穢、色情、非法或其他攻擊性的內容。本公司可能在未經事先通知您或第三方的情況下,隨時以任何理由逕行審查或刪除使用者內容。您同意,如果有人針對您發布的使用者內容向本公司提出任何申訴或訴訟,則在當地法律允許範圍內,您須保障本公司不須負擔因該索賠引起之所有損害、損失及各種支出,並積極提供我們所需協助。若您違反本條之保證事項致本公司受有損害,您同意應無條件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害或所失之利益。

  11. 網路權限及設備
    您應獲得必要資料網路權限以使用本服務。若您是透過無線設備存取或使用本服務,則可能產生行動網路數據資費或其他衍生支出,前開費用均須由您逕行支付。您應獲得使用本服務和任何更新所必需之兼容硬體或設備,惟本公司並不保證本服務或其中任何部分適用於任何特定硬體或設備上運行。此外,您瞭解存取或使用本服務時可能受限於網際網路和電子通訊固有限制、延遲或其他問題。對於此等問題導致之任何延遲、未能交付或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12. 若您於使用本服務時違反或觸犯本條款的任何條款,或遭本公司認定您濫用本服務,則本公司有權隨時禁止您使用本服務並立即生效。於必要時,本公司得於不事先通知使用者的情況下,刪除使用者之帳戶。若您使用車輛租賃服務或其他出行服務而違反或觸犯涉及之第三方提供者條款,其效果悉依第三方提供者條款約定。

  13. 本公司與您訂立的合約為無限期合約。您有權隨時透過永久性封鎖或自您的智慧行動裝置刪除本服務來終止本條款。

三、 費用暨付款

  1. 您明白且知悉透過本服務獲得及/或提供服務後,您應支付予司機、車隊(如適用)、第三方租賃服務提供者或其他合作第三方業者之款項(以下簡稱「費用」),由本公司辦理代收轉付。乘客可選擇以現金付款(限一般計程車)、或自本公司提供之付款方式以線上刷卡或其他電子支付方式完成付款;惟車輛承租人僅限以本公司提供之線上刷卡或其他電子支付方式完成付款;司機之應付費用則自其與本公司或車隊之帳款中直接扣除或另依約定辦理。所有費用均應立即支付,且包含法律規定依法應負擔之稅賦。除本條款另有約定外,本公司將不予退還您所支付的費用。

  2. 本服務將於相關服務頁面公告費用或其計算費率,並保留逕行決定新增、刪除及/或修訂該等費用之權利。另本服務可能不時向特定使用者提供促銷價格及/或折扣,或導致透過本服務使用同種或類似服務或商品時收費不同,且您同意,該等促銷價格及折扣不會影響您使用本服務或您需支付的費用。

  3. 為利您使用本服務,本公司將為使用者預設為自動付款。如您選擇線上刷卡或其他電子支付方式支付費用,本公司將根據您帳戶中指定優先付款方式進行扣款。若您指定的優先付款方式已經到期、無效或無法付款,您同意本公司可透過您註冊帳戶中其他備用支付方式進行扣款。 除須遵守本條款外,您另須受第三方付款處理商及信用卡發卡機構的條款、條件及隱私權政策的規範。若前開單位發生任何錯誤,本公司概不負責。

  4. 在您提出或提供之車輛租賃、派遣、運輸或相關服務履行前,您可隨時取消該請求。惟在此情況下本公司有權視情況要求您支付取消費用以補償另一方使用者或第三人之可能損失。

  5. 如由您帳戶所提出或提供之任何運輸或相關服務請求,致另一使用者或第三人財產遭受損害,應由您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您理解並同意,若本公司接獲另一使用者或第三人所提出之賠償要求(包括但不限於該趟車資未獲支付、該趟乘車未完成而遭扣款等),且該等要求經本公司或車隊經審閱客觀資料而可審核無誤後,於通知您表示意見後,本公司有權代表該使用者透過您帳戶中指定付款方式,就該等賠償要求之數額逕行扣款。該等款項將由本公司轉交至該使用者,且不予退還。

四、 責任範圍

  1. 責任歸屬
    您明白且知悉本公司僅負責提供資訊及系統服務,非屬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亦非小客車租賃業,故本公司本身不提供任何車輛租賃、派遣、運輸或物流服務。本服務係協助車隊提供車輛派遣、運輸或其他相關服務,協助第三方租賃服務提供者與車輛承租人間成立車輛租賃關係,或媒合其他合作第三方業者與您間的出行服務。您搭乘或駕駛計程車所生各樣爭議,由車隊或司機處理及負責;而租賃車輛所生各樣爭議,則由第三方租賃服務提供者處理及負責;其他出行服務所生爭議,則由合作第三方業者處理及負責,本公司僅負責因本服務處理資訊所生爭議。

  2. 免責條款
    您理解並同意本公司是以「依現況」與「依可用」提供本服務,不含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或條件。您是在自行承擔風險的情況下使用本服務,且您同意在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所有因您使用本服務而產生之風險均由您自行負責,概與本公司無涉。本服務基於系統更新或調整,可能會出現中斷服務或故障等情形,或許將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資料喪失、錯誤等情形。本公司對於您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而造成的損害,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3. 責任限制
    本公司概不對因使用本服務而導致之任何有關或相關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遺失資料、時間遲誤、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 賠償上限
    於相關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您明白且同意於任何我們需要賠償之情事,本服務之賠償上限以當次本公司因對您提供本服務而實際收取到之費用為限。

五、 其他條款

  1. 一般條款
    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轉讓本條款所生之任何權利和義務予任何第三人。但本公司依實際業務需要得轉讓本條款所生之任何權利和義務予任何第三人。

  2. 通知
    本服務可透過於本公司公告、推播、張貼一般通知,或於必要時以發送電子郵件/SMS/電話/OAP方式發送通知或聯絡至您帳戶中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電話號碼/LINE帳號。

  3. 可分割性與棄權
    倘本條款之任何項目依法被視為無效、違法或不可執行,則本條款其他項目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應不受任何影響或損害且維持有效。

六、準據法與管轄

本條款之解釋、補充及適用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因本條款所產生的爭議應依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處理之,若有訴訟必要時,使用者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

修訂日期:2023年10月2日

服務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