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強制汽車責任險,租金附加下列保險
發生車損時國產車最高自付額新台幣1萬元整;進口車最高自付額新台幣5萬元整。事故維修及失竊協尋期間在10日以內,應償付該期間70%之定價;在11日以上15日以內,應償付該期間60%之定價; 在16日以上,應償付該期間50%之定價。期間之計算,最高不超過20日。
應負擔自負額:
.國產車保險理賠金額之百分之十
.進口車保險理賠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不含車輛零件/配備及相關證件/卡片(停車卡/加油卡/行照/保險卡)失竊損失險)
保險金額每人 100 萬元。(超載部分除外)
保險金額每一個人之傷害最高 200 萬元、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最高 400 萬元、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最高50萬元。
保險金額 100 萬元。(若非承租人駕駛造成車禍,不受保險保障)
*更多詳細條文,請見使用者條款。
需先撥打 110,請警方處理,並通知客服
24小時服務專線:02-8195-8058,將會有專人即時於線上為您服務
為確保您的權益,請勿私下和解。
註:若非承租人駕駛造成車禍,不受保險保障。
由承租人自行負擔行為之法律責任、罰鍰或罰金,經核對租賃契約無誤後,會將相關資料提供予監理單位,進行轉罰至承租人。
請自行至拖吊場領取車輛,如有需協助相關事項請直接來電客服(24小時服務專線:02-8195-8058)。
若發現車子有損壞、故障與遺關配備,請直接來電客服(24小時服務專線:02-8195-8058),專人將協助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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